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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习、大讨论”和正规化管理活动专刊】 红岗区人民检察院运用“一网三件” 不断推进正规化管理(7-22)
 2008-07-22

“大学习、大讨论”和正规化管理活动专刊

 

红岗区人民检察院运用“一网三件”不断推进正规化管理

 

    在“大学习、大讨论”和正规化管理活动中,红岗区人民检察院努力把教育成果向实践成果转化,着眼时代发展和检察工作规范化建设的实际,引进了新的办案软件,开发了队伍绩效管理软件,形成了以局域网为依托,以办案软件、绩效管理软件和办公软件为平台的“一网三件”新模式,有效推进了信息化建设和业务、队伍和日常工作的正规化管理。

    一是以办公软件为载体,促进行政管理正规化。红岗区人民检察院在应用办公软件的基础上,深入推进办案、绩效考核软件的应用,形成了“一网三件”模式。通过办案软件,实现了案件管理正规化;通过绩效考核软件,实现了队伍管理正规化;通过办公软件,实现了事务管理正规化。他们利用办公软件实现网上信息发布、邮件传输、公文流转、法律法规的查询,以及网上专题讨论和案例分析;通过网络对人事、资产、档案统计及值班值宿等进行管理;通过检察长信箱加强和干警的网上信息沟通和联系。同时,依托网上管理信息系统推出“预警制”,把发现的各部门不规范办公办案细节和日常管理中出现的问题作为预警点,及时向有关干警发出提示信息,督促干警及时整改。以这样的管理方式来促进管理规范化。

    二是以办案软件为依托,促进业务管理正规化。该院引进了成都市检察院与三零盛安公司合作开发的办案软件,使立案侦结、批捕、公诉、判决等过程一目了然。案件一律在网上运行,通过办案软件细化了办案流程、加强了内部制约,进一步规范了干警的执法行为,促进了执法公正,确保了案件质量。通过角色管理的方式对案件进行动态监控,对每个具体干警在每个办案环节的办案、审批、监督权限都作了详细的规定。因此,案件在办理的过程中,主管领导以及案件督查部门就能根据办案软件职能设置的权限,依照其职责实现对案件全过程动态监控。同时,软件设立了案件办理预警指示灯,即案件在办理过程中,由绿、黄、红三色灯分别表示案件在本环节诉讼时限的正常、预警、超期三种状态,有效提高了办案人员的期限意识,杜绝了超期办案现象的发生。同时该院设置了检察委员会办公室,形成检察长检委会办公室案件网络管理中心”连锁式案件监督管理平台,在检委会办公室中设置专人,在网上对案件进行专门监督,强化了对案件的全面管理。办案软件的运行实现了由静态事后管理向全程实时同步管理的转变,实现了由单纯评价法律效果到与绩效综合评价相结合的转变。

    三是以绩效考核软件为支撑,促进队伍管理正规化2006年以来,该院结合工作实际与上海吉运电脑科技公司联合研发绩效考核软件。今年在原有基础上进行修改、完善并实际运用绩效管理软件来考核干警的业绩,收到了较好的效果。绩效管理软件,把上至检察长,下至普通干警各自的工作目标、工作进展情况、执行纪律情况等一系列管理中涉及到的因素容纳进来,使每名干警干有目标,做有尺度,劳有所获。这个考核软件的内容全部实行微机化管理,实行网上考核,采取“周记、月结、年评”的方式,对每个干警工作实绩进行综合评定,全院人员的工作情况在网上动态公示,使每个人的工作情况一目了然。绩效考核的主要依据是《大庆市红岗区人民检察院干部绩效考核测评细则》。中层干部的考核细则、综合工作考核细则统一制定;各科室一般干部的考核细则由各科室根据本科室职能和干警的分工自行制订;分管检察长每月向检察长述职。考评时,按总分100分设定,其中业务工作70分,综合工作30分,实行减分制。对工作业绩特别突出的亮点工作实行加分制,最高加10分。 同时,绩效考核结果与晋级、报酬、评优挂钩,使每位干警因工作业绩的不同享受不同待遇,做到素质高低使用不一样,业绩大小获益不一样,奉献多少回报不一样,业务强弱岗位不一样,激发了干警比效率、比成果、比业绩的热情。从而更充分的调动干警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检察工作创新发展。

 

 

 (红岗区人民检察院供稿)

 

(中共大庆市委政法委简报  62  2008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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